按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七条和三十八条规定,做续展使用申请。
现在很多代理机构为了应客户的心态,图便宜,把到期的商标不进行续费工作,而是重新注册申请,两种使用期限都是十年。但选择重新注册申请,这样的做法其实不太适合商标法的规定。
案例:本市一家企业有枚家喻户晓的商标是上世纪80年代注册的,经过两次续展申请,这已经名副其实的老商标了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,但是代理机构电话通知该单位商标到期,应做续展申请,该企业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以后,经半年时期,该单位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。原来代理机构没有把该企业的商标做续展申请,只是重新注册了。企业因此丢失了商标使用权。
做续展申请的好处
1. 如企业为做,著名商标、驰名商标、百年老店,请做续展工作
2. 无风险。时间快,半年下《核准续展使用注册》证书,
3. 原先,内容、注册号没有变化
做续展申请的不好处
1. 费用多
做重新注册申请的好处
1. 如注册证丢失或是公司地址发生改变这种可以选择重新注册,一次性申请节省费用
2. 如原注册内容想扩项,这种重新注册。节省费用
3. 费用少(便宜)
4. 做重新注册申请的不好处
1. 如重新注册,旧证完全做废,新证的注册号有所改变
2. 重新注册有一点风险有被驳回的可能
3. 时间长,注册时间将一年到一年半下商标注册证
如到期的商标不想再使用了,我们可以代卖您的商标,(提前做工作) |